9月13日,南平市物价局召开调整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征收标准的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由来自南平市消费者、经营者专家、政府部门等18名同志构成。
听证会代表均发表意见和建议,原则同意适当上调污水处理费,城区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现行0.80元/吨调整至0.95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0.80元/吨调整至1.40元/吨。并提出了许多完善方案建议。会后,我局将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充分论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