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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旅馆,酒店住宿行业经营者:
当前正值国庆佳节之际,我市旅馆、洒店等住宿行业涨价普遍,特别是武夷山等重点旅游地涨幅较大。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高铁时代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倡议:
一、酒店业经营者应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抵制不正当住宿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住宿价格秩序。
二、酒店业经营者要倡导住宿价格的相对稳定,为促进我市旅馆、洒店等住宿行业能够持续长期健康的发展,各经营者应保持住宿价格相对稳定,不得利用国庆等重大节日旅游旺季,行业串通涨价,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旅馆、洒店等经营者制定的重大节日住宿价格,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平时住宿价格的一倍。
三、酒店业经菅者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信用第一、诚实为本、文明经营的商业道德;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力,尽量做到住宿价格的相对稳定,并在经营活动中做到童叟无欺、明码标价、质价相称、公平交易、信守承诺。
四、酒店业经营者要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自觉公示住宿收费项目标准,绝不使用虚假广告宣传和欺诈性价格手段。提供方便、快捷的住宿价格和收费查询服务,畅通投诉渠道,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明明白白和放心满意的消费服务。
五、酒店业经营业要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住宿环境。要坚持价格诚信原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虚心接受社会及消费者监督。不跟风搭车乱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联合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提高酒店业住宿价格。
六、酒店业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顾客至上的理念,认真处理住宿价格投诉与纠纷,闻过则改,有错则纠,严于律己,自觉接受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价格诚信水平,打造酒店业住宿价格诚信的金字招牌。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南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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