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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依法惩办报价违法做法,维护正常的报价次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价法》(以下简称报价法)的有关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报价主管部门依法对报价活动进行监督查看,并决议对报价违法做法的行政处分。
第三条 报价违法做法的行政处分由报价违法做法发生地的当地人民政府报价主管部门决议;国务院报价主管部门规则由其上级报价主管部门决议的,从其规则。
第四条 经营者违背报价法第十四条的规则,有下列做法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由工商行政办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
(一)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产品、季节性产品、积压产品等产品外,为了架空竞争对手或许独占市场,以低于本钱的报价推销,打乱正常的生产经营次序,危害国家利益或许别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
(二)供给一样产品或许效劳,对具有平等买卖条件的别的经营者实施报价轻视的。
第五条 经营者违背报价法第十四条的规则,彼此勾结,操作市场报价,形成产品报价较大起伏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由工商行政办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则景象外,经营者彼此勾结,操作市场报价,危害别的经营者或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则处分。
行业协会或许别的单位安排经营者彼此勾结,操作市场报价的,对经营者按照前两款的规则处分;对行业协会或许别的单位,能够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挂号办理机关依法吊销挂号、撤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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